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管理方案》及吉林省《2011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特研究制定了“2011年长春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及“2011年长春市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下发2011年长春市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