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08]263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
及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2008]38号)精神,2008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定于11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一)注册对象:
2008年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2007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及2008年5月12日之前已取得护士或护师职称证书未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人员。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
原件;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7、2008年外省参加考试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考试地发证
机关(卫生厅)出具的未领证证明;
8、2007年12月31日之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
学历者为免考对象,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2008年5月12日之前已取得护士或护师职称证书未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人员提供护士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资格后三年内未申请注册的还需提供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换领证书
(一)换证对象:
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在册执业护士。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注册有效期至2013年的护士不需提交);
4、《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5、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在11月3日到市局医政科领取《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审核表》、《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及《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2、首次注册及换证材料上报审核时间:11月10日至11月 12日,具体安排见附表一(同时缴纳注册及换证工本费10元/人);
3、体检时间:11月6日至11月9日早7:00(空腹)统一在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二(体检费100元/人)。体检当日请自带《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并贴好照片。
4、材料装订要求:身份证复印于A4纸上半部,成绩单原件
粘贴于下半部;其它需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一并于左上角装订。
5、护士变更注册、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军队转业办证、漏办补证等情况可一并办理,所需提交材料仍按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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