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卫生局
文件
庆阳市财政局
庆市卫防发〔2013〕140号
庆阳市卫生局 庆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庆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
作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
为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快纠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升服务质量,市卫生局、财政局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甘卫妇社发[2013]157号)精神,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庆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整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 卫 生 局 市 财 政 局
2013年6月20日
庆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整改实施方案
2013年3月份,省卫生厅、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近期下发的2012年度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在我市普遍存在,个别县区工作差距很大,因此,为了尽快纠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的
通过集中工作整改,促使各级立即纠改问题,弥补工作差距,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医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为城乡群众提供优质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整改内容
(一)项目资金管理。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局在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核算、分配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经费。一要落实项目经费预拨制度。今年,除合水、环县外,其余县区均未在第一季度向项目实施单位预拨经费,至目前,尚未预拨的正宁、镇原和庆城县应尽快预拨项目经费。二要严格按照《庆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与统计办法(试行)》的要求,尽快制定出台具体考核奖惩方案,要根据考核结果,对不达标或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者,年终对按核实的工作数据核算的本项目经费进行扣减。严禁不按服务数量核算经费,不按考核结果扣减经费而随意拨付经费。三要尽快制定出台县区统一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保证村级卫生机构服务补助达到本乡镇(社区)总费用的40%,充分调动村级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健康档案管理。一要采取各种措施,弥补原建档案缺项部分,要以村级卫生机构为平台,组织人员深入村组,逐村逐户查缺补漏,尽可能的调整使用2011版档案文本,做到每份档案齐全完整,无缺项漏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建档率仍低或不完整。二要做好电子录入和资料管理,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相符。做好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分类明晰,标示清晰,便于查寻。三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按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尽快启用全省卫生信息专网,尽早实现乡、村两级入网全覆盖,充分利用健康档案系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变“死档”为“活档”。
(三)健康教育。一方面,要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健康教育巡讲、公众健康咨询以及通过发放印刷资料、播放影像资料和举办宣传专栏等形式的宣传活动,达到任务与时间同步;另一方面,要着力抓好村级“三件事”,在县直相关业务单位指导下,以乡镇和社区卫生机构为主导,逐村开展健康文化墙刷写工作,不得以乡、村医疗机构内卫生文化建设代替健康文化墙。同时,在每个乡镇选择一个村作为试点,组织开展健康沙龙和中医适宜技术进家庭活动,将健康工具包的发放与试点相结合,抓出成效,典型示范,逐步推广。
(四)传染病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一要统一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等各类医疗文书,达到县区内规范统一。强化医务人员传染病管理培训,明确登记报告范围、程序和办法。二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信息报送网络,督导医务人员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对疑似和确诊传染病及时填报。三要按时审核报送信息,市、县区疾控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审核报告,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四要严格管理,各县区卫生局对不履行报告义务,不按规定程序登记和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除扣减相应补助经费外,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一要努力提高孕产妇和0-6岁儿童管理建卡及时率,依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保健服务措施,挤干水分,严禁弄虚作假。二要统一启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确定的妇女儿童管理资料,将原妇女儿童管理系统相关内容补充录入,尽快达到规范统一。三要切实落实工作月报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每月要逐级开展相关服务统计,按期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数据。
(六)免疫规划。一要在做好常规免疫规划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开展查缺补漏,对于发现漏卡、漏种以及弄虚作假现象要严肃处理,力争免疫接种不留死角。二要切实提高疫苗接种及时率,尤其要提高麻疹类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通过疫苗接种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三要做好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工作,要扩大筛查范围,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主动接种服务。四要扎实开展AFP和疑似麻疹病例监测、报告和检查,一经发现漏报行为要追查原因,严肃处理。
(七)65岁以上老人及慢病管理。一要切实落实重点人群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要创造条件,完善体检项目,采取得力措施,使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和筛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都能得到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对于体检率低和体检项目不全的单位要求限期达标。二要强力推进高血压和糖尿病筛查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务必落实35岁以上门诊病人测量血压制度,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门诊大夫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购置配发血糖仪,及时提供血糖试纸,对可疑对象免费开展血糖测定。对发现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人及时转往公共卫生科登记建档,进行管理。四要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对于确诊的病人必须全部及时建档,由参加过市级培训的医务人员开展访视和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效果。
(八)中医治未病。一要在体检建档工作中做好中医体质辩证,对于因人力原因无法开展中医体质辩证的医疗机构,要购置中医体质辩证设备开展工作,已建档案中中医体质辩证不得再有空白。二要加大中医知识宣传,在健康巡讲、咨询和健康文化墙刷写中,要突出中医药防病、治病内容,让群众最大限度的认知中医。三要在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充分应用中医方法提供相应服务。
三、整改时限
集中整顿工作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抽查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6月21—6月30日)。
各县区卫生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顿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
动员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集中整改工作,查漏补缺,逐项核查整改各自存在的问题,弥补工作差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10日)。
各县区组织对集中整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于8月10日前将整顿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局、财政局。
四、整改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列为近期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疾控中心、妇幼站和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加大技术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督促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履行公共卫生服务主体职能,在保证正常医疗业务的同时,要调动乡、村两级医务人员,集中辖区卫生资源,结合各自工作差距,采取有效方式,下大力气整改和弥补工作差距。
(三)各县区卫生局和相关业务单位要加强培训,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做好基层一线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使一线卫生服务人员熟练掌握《规范》内容,能够规范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四)各县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整改工作不力,导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滑坡严重或重大失误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抄送:省卫生厅妇社处、财政厅社保处,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庆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