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卫生局文件
定市卫疾[2013]14号
定西市卫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
自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协调,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基层实施中还存在不规范的地方,特别是今年3月17-19日,省卫生厅和财政厅督导考核组在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各级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此,市卫生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面靠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基本卫生制度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市卫生局在2013年2月28日成立了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区也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相关单位,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办事机构,加大管理力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力度,市卫生局决定设立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
主 任:漆可发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主任:杨继汉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志华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晓强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罗 辉 市卫生局疾控科长
成 员:曹晓宏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张 燕 市卫生局中医科科长
贾文杰 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
贺力群 市卫生局地办室主任
刘春涛 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李 芳 市疾控中心公卫科科长
贾婕楠 市疾控中心公卫科副主任医师
郭 林 市疾控中心主管医师
王宝强 市疾控中心公卫科医师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控科。具体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召开市级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市级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会议,组织全市项目督导、考核、检查、培训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考核方案、补助资金管理及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制定,督促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完成项目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日常事务工作等。
同时,要求各县区卫生局也要建立健全项目办等机构,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全面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开展工作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定,我市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治未病等共计12类。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将根据各自职责,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
各相关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补助方案、考核方案,组建领导和办事机构等。
3、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4、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导、考核,市级半年进行1次综合督导,年终进行1次考核,县区级每季度组织1次综合督导,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综合考核。
5、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6、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并将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挂钩。
7、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医治未病等2项项目工作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专项考核。市卫生局由疾控科负责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由中医科负责中医治未病工作。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面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指标与方法,根据工作进度具体实施项目培训、督导、考核等。
2、根据各自承担的具体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与考核。
3、在落实各项目工作任务时,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其中,并按照每个服务规范中对中医药服务的具体要求进行落实。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负责预防接种、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6项项目工作。
5、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
6、妇幼保健机构具体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两项项目工作。
7、承担健康教育工作任务的机构具体负责健康教育项目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并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分别承担70%和3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
从今年起,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在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保障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所需经费,保证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全面完成任务
为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将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挂钩。
二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年度考核时,要将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内容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各专业机构每年对基层机构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专项考核市级不少于2次、县级不少于4次。同时,要主动参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督导、考核工作。
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每个人员的量化绩效考核工作。要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考核结果要与机构内部收入分配经费支付相挂钩,推行绩效工资制,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做到工作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有机结合,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定西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日
抄送:省卫生厅。
定西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