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10〕57号
关于卫生行政许可业务进驻市政府
政务大厅集中受理的通知
市属及驻玉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优化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搭建阳光政务的良好平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经卫生局研究决定,将全市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服务性项目全部归入市政务大厅卫生窗口集中受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业务内容
1、由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受理和初审后,报酒泉市卫生局审批项目:
(1)放射工作人员证核(换)发;
(2)执业医师注册及资格认定;
(3)执业护士注册;
(4)医疗机构使用精麻药品许可;
(5)外籍医师短期执业许可;
(6)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人员许可;
2、由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受理,卫生局职能科室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发证项目:
(1)放射卫生新改扩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2)职业卫生新改扩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3)公共场所新改扩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6)放射诊疗卫生许可。
3、由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受理和初审后,报卫生局局务会议研究,符合许可条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发证项目:
(1)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2)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许可。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各种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证由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出具的各类许可证一律使用玉门市卫生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严格按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并出据相关票据。
2、凡需上报酒泉市卫生局审批或报玉门市卫生局现场审核、会议研究决定的许可项目,必须由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报卫生局职能科室办理,遇紧急事项,随时上报。
3、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选调,非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政务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市政务大厅和卫生局的双重管理和监督,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依法行政,忠于职守。
4、市政府政务大厅卫生窗口自2010年4月5日起全面受理各项卫生行政许可业务,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卫生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密切配合,做好职能交接和业务衔接工作,确保政务大厅卫生窗口运转正常,卫生行政许可事项高效、有序办理。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