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现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人发〔2009〕311号)精神,特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有益探索。通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和鼓励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二、组织管理
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汉中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局长魏金海任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世强、市卫生局纪检组长李怀翠任副组长,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胡晓莉、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蒋建荣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怀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晓莉、蒋建荣兼任副主任,严绍明、曹阳、周伟为具体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招聘执业医师信息、跟踪服务和监督评估考核,制定招聘执业医师办法、岗前培训办法、招聘执业医师管理办法和评估考核办法,建立招聘执业医师信息库,加强招聘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各项目县卫生局负责受聘医师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核拨项目补助经费。
三、人员招聘和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人选、社会公示、签订合同、岗前培训、注册上岗等方法步骤。
(一)招聘范围
1、招聘名额:共计25名。
2、招聘范围:招聘执业医师到无执业医师的项目县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开展注册执业范围内的临床、公共卫生、中医、医技工作﹔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放射、B超、检验等部分短线专业可适当放宽;
4、年龄:男年龄在55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年龄在50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即正式职工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项目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0日—11月20日。
2、报名地点:项目县卫生局。(附件一)
3、报名证件: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须持以下证件原件:
(1)本人执业医师资格证;
(2)本人身份证;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及以上的毕业证。放射、B超、检验等部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4)报考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的同意;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出现纠纷与此次招聘无关;
(5)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4、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在公示的项目县范围内选择所报考的项目县,认真填写登记表报考。
(四)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与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局负责,通过人员由市卫生局在卫生信息网上(http://www.hzwsj。gov。cn)上公示。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合格后由应聘本人与县卫生局签订统一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医师各一份。
四、招聘人员激励和保障措施
(一)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招聘医师按照招聘单位奖金分配方案参与奖金分配,根据中央项目专项资金安排,5年内,按每名受聘医师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县财政承担。在项目实施期间,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
(二)受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执业医师人员列入卫生系统基层人才库,档案可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费用由聘用单位交纳。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
(三)招聘的执业医师在工作两年内,优先安排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或培训1次,内容以提高临床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为主。
(四)招聘医师在服务期间,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按政策规定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享受我省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优惠政策。
项目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接收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要关心受聘医师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了解上岗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管理监督。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抽查督导和评估项目县的项目执行情况,并会同项目县有关部门总结和完善实施方案。
1、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督导评估的内容:项目组织管理、经费管理、地方政策制定与落实、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情况和项目取得的效果等。
2、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县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依据,同时每年要至少组织2次县级督导和评估。
(二)项目评估。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在项目中期、末期完成项目评估报告和总结,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执行情况总结上报市卫生局、财政局。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项目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实施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协调,要把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作为补充基层医疗队伍力量,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一次有益探索,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建设积累经验。
(二)扩大宣传。各项目县卫生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引导条件符合人员报考。
(三)认真总结。各项目县卫生局要认真查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向市卫生局汇报总结工作经验。
附:1、乡村汇总表
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县 | |
项目县区 | 联系电话 |
南郑 | 5512188 |
城固 | 7213779 |
洋县 | 8226987 |
西乡 | 6215229 |
勉县 | 3239860 |
宁强 | 4398002 |
略阳 | 4822359 |
镇巴 | 6712187 |
佛坪 | 8912138 |
备注:汉台区、留坝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均配有执业医师,不参加此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