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定期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的规定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96号)精神,我厅对2011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称人员定期服务基层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成都中医药大学、攀钢总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简阳市人民医院、甘孜州人民医院等单位派出人员在服务期间相关记录不全,为严肃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纪律,责令相关市(州)卫生局、派员单位再次核实上述相关人员定期服务基层情况,于2011年12月31日前提供其连续服务基层的有效证明,再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逾期未能提供连续服务基层有效服务证明的,今年暂不评审;对仍在基层服务的申报人员,采取不定期暗访,一经核实不在基层服务的,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
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派员单位和受援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对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逐级监督制,确保目标明确、工作落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好派员单位、受援单位、派出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不定期到基层进行暗访,对未按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提供虚假对口支援服务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暂停其三年的申报资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服务期限不缩水,努力为基层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