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管理,根据海珠区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现决定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合同制职工中,公开招聘海珠区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3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1、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公开招聘海珠区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合同制职工(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身体健康;
4、年龄条件:初级职称的,年龄限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中级职称的,年龄限4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高级职称的,年龄限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能、勤、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09 年7月27日(星期一)至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海珠区卫生局人事科(宝岗路莲花大街5号)、84391537。
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公开招聘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注册证 、户口簿 (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结婚证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获奖材料等。
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免笔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于8月4日(星期二)上午12:00后在海珠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笔试以测试报考者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为主。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阶段。
(三)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临床一线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乙肝表面抗原为阴性。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次招聘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具备录用资格。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录用
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考核、绩效管理。经考试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签订2至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属个人承担部分按规定从个人工资中扣缴);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医生2200元/月,全科护士、检验技师、药师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并按单位内部绩效分配制度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个人收入与岗位任务、工作业绩等挂钩,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年终根据上级对单位的考核结果和本单位的实际,适当享受一定的奖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1、《公开招聘海珠区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开招聘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