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福卫发〔2011〕10号)的要求,为做好2011年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通过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szftws。com)的相关下载处下载新版《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好后于5月16日至5月17日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区卫人局医政科。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职期间能顺利完成课题研究。申报重点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第二、三负责人必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项目申报类别为重点、一般和非资助三类,重点和一般项目均为资助项目。
四、提交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查新报告原件1份;
(三)有协作单位的须提供合作协议书原件1份;
(四)2011年度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1份。
各申请单位请于规定时间将上述材料上报区卫人局医政科,逾期不受理。
五、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科教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区卫人局医政科,区卫人局依据《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申请单位的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有关的PPT(PowerPoint)答辩文件。具体答辩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项目:
(一)在研项目两项以上(包括各级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逾期未按《福田区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前三名);
(三)逾期未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完成结题程序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前三名);
(四)擅自终止项目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前三名)。
七、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今年已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者可同时申报区级项目。
附件:2011年度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