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09]4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县级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评估报表》(见附件2表二),并完成《2001-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10年2月25日前一并报送市卫生局科教科(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3363438,Email:zjwsjlh@126。com)。
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