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市纠风办2010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安排,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2010年湛江市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