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实现我市2013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根据《湛江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内容,制订了卫生系统检查督导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望积极配合检查,共同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附件:湛江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导工作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湛江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导工作计划
为确保2013年卫生系统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创卫”)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根据《湛江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加强全系统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掌握第一手资料、提供创卫工作最新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推进创卫工作的开展,现将创卫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限
2011年10月27日到创卫目标的实现。
二、督导内容
市卫生系统创卫工作督导分五个阶段:
1.动员阶段:2011年10月 27日至11月30日,主要督导检查各单位创卫工作动员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创卫工作宣传发动、创卫领导机构建立、创卫本底资料收集、灭鼠等工作开展情况。按“六个一”(挂一帘创卫主题口号横幅、召开一次创卫动员大会、出一期创卫专刊、举办一次创卫义诊活动、组织一次创卫环境卫生大整洁行动、组织一次摸底调查工作);“六个有”(有组织、有方案、有活动、有检查、有材料、有奖惩);“三个一制度”(十天一报告、十天一检查、十天一通报)等工作落实情况。
2.查找问题阶段:2011年12月至2011年12月,主要督导检查创卫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各单位对创卫存在重点、难点问题查找和明确责任人、制定措施、限期完成时间、落实整改方案。
3.重点督查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10月,对照《湛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卫生系统责任分解表》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及整改意见,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2012年1月,主要对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抽查。
2012年2月,主要对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进行检查。
2012年3月,主要对各级爱卫会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结合春季灭鼠工作进行抽查。
2012年4月,主要对本系统的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情况进行检查。
2012年5月,主要对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情况进行抽查。
2012年6月,主要对“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012年7月,主要对医疗机构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情况进行检查。
2012年8月,主要对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的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情况进行检查。
2012年9月,结合他项检查重点对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进行检查。
2012年10月,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情况。
4.完善补漏阶段:2012年11至2012年12月,全面检查创卫工作具体内容,保证各项创卫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基本达标阶段:2013年至创卫目标实现,检查创卫资料的充实完善和创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参加督导人员
经常性的督导和重点工程项目督导工作由局创卫办督导检查组实施,各专业性督导检查由局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实施。
四、工作方法
市卫生局创卫办督导组将不间断的进行督导检查,并把督导工作同各项综合检查、市创卫工作检查结合起来;把督导工作同实地检查、电话抽查、查看资料结合起来;把督导工作同会议汇报、情况介绍材料结合起来。通过不同形式、不定时限对全系统创卫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内容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1.为强化责任,落实具体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六个一”、“六个有”、“三个一制度”、“三个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等具体措施,积极推进创卫工作的开展。
2.各单位要完善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与创卫有关的文字材料、照片、语音资料、影像资料。对当前单位现状和整改后的情况都要留有照片,并加文字说明,要反映出工作前后对比。
3.督导检查时,各单位创卫工作联络员要提供本单位创卫工作一周内工作书面材料,督导组对照材料实地查看创卫工作进展情况。
4.各单位分管创卫工作的领导如到外地出差或其他任务需要到外地时,要有创卫工作交接的书面记录。
5.各单位要加强对督导组的监督,督导检查不在被检查单位就餐,不收受被检单位物品,确保廉洁督导、纪律督导,一心一意争取创卫目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