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卫函[2012]10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3年1月31日前书面报我局基妇科。
湛江市卫生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