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 西 县 卫 生 局 文 件
西卫〔2013〕8号
关于开展全县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非营利性村卫生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稳固农村卫生服务网底,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元月10日至20日在全县开展一次村卫生室收支情况及村医队伍建设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县所有非营利性村卫生室。
二、调查内容:
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村医队伍建设情况和村卫生室收支情况。
三、调查方式:
1、乡镇组织调查。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填报《郧西县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郧西县非营利性村卫生室收支情况调查表》(附件2),收集相关信息。
2、县级核查。县医改办、县卫生局组织调查组,每个乡镇抽查1-3个村卫生室进行实地考察、核对数据、座谈走访。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乡镇(场、区)卫生院院长为此次调查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负责此次调查工作,确保《郧西县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郧西县非营利性村卫生室收支情况调查表》填报工作按时完成。
2、严格标准。各乡镇(场、区)卫生院要本着严谨求实的态度,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元月18日前报送县医改办,并将电子版传至“郧西基药群”共享。
3、认真检查。调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村卫生室,进行数据核对、测算、座谈、走访,确保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真正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汇总结论能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参考数据。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