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促进卫生法制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卫生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了解和掌握各地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共同谋划2013年乃至今后五年卫生监督工作发展思路,经报省卫生厅同意,于11月12~23日对全省2012年度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考核和调研。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卫生行政执法考核和调研工作的通知》(鄂卫监局函[2012]62号)文件精神,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领导带队组织了七个考核调研组分别对17个市、州2012年度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考核和调研。
考核调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照《湖北省卫生行政执法考核标准(2012版)》,对各地2012年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抽查了部分县(市、区);同时还与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食品安全体制改革后的工作思路、对卫生行政部门及省局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成绩
考核结果表明,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加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能,遵照上级指示和年度工作要点,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创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示范卫生院、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公共场
所、饮水卫生、职业卫生监督得到巩固和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有新起色、卫生监督协管有突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医疗卫生监督成效显著
各市州以打击非法行医、“两非”为重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力度,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5月30日,以省、武汉市、武昌区三级联合执法行动为主会场,各市州为分会场,统一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行医“飓风行动”,取缔了一批黑诊所,净化医疗市场,有效地震慑了非法行医行为。
黄冈市加大民营(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全面施行“五统一”制度(即“统一标识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门诊日志、统一赴方用笺、统一回收医疗废物”)。对4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立案28家(其中市级医院1家、县医院7家、县中医院6家、县妇幼保健院8家、县疾控中心6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家,罚款7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8万多元,对5名医生提出了警告,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家,拟罚款近38万元。
鄂州市将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环境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中,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结合、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飓风”行动中,联合公安、计生、药监、广电等部门现场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及游医23家次,立案查处4家,没收医疗器械30余件,对39家经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无证行医点移交了公安部门,已有9人被检察机关以“非法行医罪”提起刑事诉讼,其中1名非法行医人员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另外8名无证行医犯罪嫌疑人也将陆续依法审判。在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时,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查获3家机构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判决1人,吊销2人的医师执业证书,暂停2人的医师执业1年。
天门通过摸底造册的方式,对全市医疗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建立档案。从机构准入、人员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规范、“两非”工作管理、医疗广告等方面对全市医疗市场进行了两次大检查。与公安部门衔接配合,召开联席会议1次,联合检查打击非法行医2次,没收非法所得2万元,罚款12万元。
武汉市建成医疗广告否间断监测系统,对广播、电视实施24小时自动监测,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广告的蔓延。襄阳市继续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深入开展打非行动,对80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无证行医26家,没收非法药品器械21件。荆门市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采取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测、“飓风行动”、消毒效果监测行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打击”坐堂行医”等“七大行动’’,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的专项行动,打造医疗市场新秩序。
(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市州以创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示范乡镇卫生院为抓手,继续加大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履行放射诊疗管理职责,强化对县级的检查指导,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健康监护与培训率达90%以上。参加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示范工作的乡镇卫生院的各项基本防护工作得了落实,90%以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能够有效保障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了我省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防护水平。
武汉市加大对直管的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力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宜昌市启动了CT机性能检测、口腔放射诊疗清理、放射场所安全联锁装置安装等创新工作。孝感市在年初工作会上对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示范乡镇卫生院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各县开展督导、检测工作。荆州市对6个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全部开展了卫生审查,全市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办证率均达到100%。
(三)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取得新突破
各市州以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学校为重点对象,以医院消毒、疫情菅理、学校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内容,以传染病高发季节为重点时段,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一是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以及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的监管。二是督促学校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
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各项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做到早期发现疫情,尽早落实防控措施,有效杜绝或减少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三是在传染病高发期间,派出卫生监督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年来,无传染病疫情爆发流行。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各市州成立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制订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演练实施方案,开展了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逐步完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黄石市以消除麻疹,防控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为重点,对269家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制度落实、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指导性监督意见书,对19家违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潜江市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与培训,针对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的消毒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了729家医疗机构,共抽查器械180件,合格170件,合格率94.4%。
仙桃市与教育部门联合对全市学校进行了大检查,所有106个小学和189个幼儿园均建立了学生晨午检制度,配备了疫情报告责任人,对126个学校进行了饮用水监测。
(四)职业卫生监督调整了工作重心
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汾的规定,各市州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心转向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
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十堰、荆州等市以送法进企业、街头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及文化衫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黄冈市还与电视台一起制作了专题节目,举办职业病防治培训班,开展健康促进活动30余次。恩施州在恩施日报、晚报、电视台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报道。成宁市组织宣传队在街头、车间、厂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举报了全市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培训班。
各市州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8月份完成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资料分析及上报。6个职业病监测哨点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各市州在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管同时,利用中央项目资金对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诊断医师进行了全员培训,促进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得到巩固和加强
各市州根据《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许可范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共场所监督范围,大力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进一步改善。
荆门市重点对游泳池水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住宿、沐浴、商场、超市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综合评审,宾馆住宿业、游泳馆、美容美发及沐浴场所量化率达100%。天门市在住宿业中全面推行了卫生管理台帐制度,督促住宿业建立健全了内部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卫生用具采购索证制度等。恩施州对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草位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综合评审,检测样品6386份。成宁市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制定了《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整治标准》以创示范单位、示范街道、示范片区带动全市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共检查4278户次,限期整改68家,取缔32家,“五小’’行业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变,取得良好效果。仙桃市按照“四城同创’’的要求,制定了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整治力度,逐户下达整改要求,并督促其落实。林区加大对旅游景点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对1家不符合要求的旅店进行了立案查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得到全面加强。各市州对集中式供水、自备水、分散式供水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了监督、监测,并将监督监测结果进行了网络直报。在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期间,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等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提高群众饮水卫生知识,保障城乡居民安全饮水。
(六)卫生监督稽查得到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全面启动
各市州建立健全了卫生监督稽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层级稽查和本级稽查工作,并定期通报稽查结果,有力地促进了卫生行政执法的公正严明、清廉高效,加强了卫生监督的社会服务功能。严格实施案卷稽查、许可稽查和现场稽查,为提高工作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促进年度执法任务目标的完成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启动。各市州建立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所辖县(市、区)均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聘用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并对其迸行了培训。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上报较为及时,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较为完整。武汉、十堰、宜昌、鄂州等已形成了以市级为龙头,县(市、区)为枢纽,街道乡镇协管室为网底的三级卫生监督立体网络。
(七)卫生行政服务更加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许可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卫生行政许可全面正确实施,切实维护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市州均制定了各类卫生许可程序、办事指南,分别在窗口和门户网站上依法予以公示。各类许可办理及时、文书规范、档案资料完整。
随州市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出优质服务“八项承诺”。荆门市按照“服务现场无距离,服务过程无障碍”的要求,主动提供咨询服务、卫生学指导和全程督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十堰市结合“三服务一促进’’活动,印发了“关于减化卫生许可变更审批程序的通知’’,进一步简化程序,提供便捷服务。
(八)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得到强化
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各市州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统一使用了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平台信息报告功能,2012年以建设日常卫生监督业务系统为重点,做到了监督执法信息和日常监督信息按期填报,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开展网络培训,建立了学习档案;大部分市州质控数据更正比较及时,保证了系统报告数据质量。
(九)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得到重视
现场快速检测是重要的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撑,现场检测设备的配置得到各市州的重视。各市州利用中央项目资金,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添置了执法车辆、办公设各、取证工具及现场检测设备,其中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支出占项目资金的23%,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执法条件,有利于保障执法工作的开展,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宜昌市2011年争取国家医药体制改革补助资金380万元,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全面完成,主要用于车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购置,目前拥有卫生监督执法车辆15辆,各类现场快速检测设备192台。荆门市采购现场快速监测设备66台(件)、天门、随州分别购买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25种、9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力不足。一是人员少。目前,除成宁、鄂州等市未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外,其他市均已到位,划转了部分人员,各市州现有人数远远低于卫生部规定的配置标准,难以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对监督执法工作疲于应付。二是素质亟待提高。
卫生监督员队伍整体学历层次较低,本科以上学历市、县分别为56.15%、13.93%,其余均为大专及以,专业骨干少,工作难以深化、提升;
(二)经费不足。大多数地方经费困难问题仍未得到较好解决,各地均无卫生监督项目经费,人员、办公经费也不足,需要通过收费来维持运转。据统计,市、县两级经费构成为地方财政61%、事业性收费25.6%、卫生行政部门调转8.3%、其他5.2%,可见事业性收费收入仍占较大比例,在收费渠道减少的情况,维持运转更为困难;
(三)房屋建设项目进展较慢。94个县级房屋建设项目,1家已完工、7家主体竣工,42家在施工,8家处于招标阶段,其余36家尚处于前期论证或方案设计中;
(四)各专亚监督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力度大,成效明显;传染病防治监督在市直医疗单位的力度较大,乡镇、村两级力度不够;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底数不清监督;网络培训落实不够;个别地方至今没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等。卫生监督协管尚处在起步阶段,市本级推进力度不够,卫生监督协管的作用未得到较好地发挥;
(五)因体制改革,少数地方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其他资料“随人带走”,导致资料缺失,影响到卫生监督工作资料的延续性、完整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积极争取领导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视,争取政策支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应抓住深化医改的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视,加大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卫生部规定的卫生监督员配置标准,增加人员编制、落实参公管理,保障必需的工作经费,改变“收费度日”的尴尬局面,树立卫生监督的良好形象,推动卫生监督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用好国家培训项目,根据基层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骨干培训,培养一批首席监督员;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卫生监督员的在线学习和线下培训,强化网络培训管理及督导检查,确保全员参与、全面提升素质;
(三)建立联动机制,整体协调推进。充分发挥省局的引领示范作业,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做到统一方案、统一时间、统一行动,营造上下“一盎棋”的良好氛围,树立卫生监督的整体形象;
(四)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延伸卫生监督触角。各地应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延伸卫生监督触角,做到卫生监督工作全覆盖。各地应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力度,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水平。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