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我市采取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2009届、2010届未就业的胶州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招募的在胶州市(或胶州市生源在外地服务的)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以内应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
3.紧缺急需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10年胶州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 6月18日 8:30-11:30, 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
4.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
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因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报名时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
参加本次招聘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加分人员通过胶州人才网公示。
紧缺急需岗位根据具体招聘资格条件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相应的材料。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报《2010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 应聘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考务费(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7.最终确定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公布取消岗位名单)。
8. 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10年6月24日13:30-17: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领取准考证。
9.对于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按要求参加考试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100分。
(4)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最低资格分数线。在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人数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构不成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面试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必须于面试前一天8:30-11: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领取《2010年胶州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在胶州人才网、胶州市卫生网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构不成比例参加面试并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该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人才网、胶州市卫生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胶州市人事局、胶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经查实考生提交虚假证件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明年不得参加招聘,已经聘用的予以取消聘用。
3.面试时,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私自带入考场的,视为作弊。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后若发现考生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公开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成绩及相关信息均通过胶州人才网、胶州市卫生网发布,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7.相关网址及联系、监督电话。
胶州人才网:http://www.jzrc。gov。cn
胶州市卫生网:http://www.jzws。gov。cn
联系电话:0532-82288273 0532-82201803
监督电话:0532-82288035
胶州市卫生局
胶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