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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9年6月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字体:
2009年6月(2009年6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全省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乙类传染病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布病、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9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3992例,死亡36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麻疹梅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1.85%。
全省报告3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
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16521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19%。
目前已进入夏季,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乙脑、疟疾等经蚊虫传播的疾病均进入多发季节,特别是注意赴非洲、东南亚恶性疟流行区务工返乡人员的恶性疟预防和治疗。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仍处于多发。
居民应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少吃生冷食物,防止病从口入,减少肠道传染病发生。注意预防蚊虫叮咬,减少疟疾、乙脑等疾病的感染机会;同时应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范意识,个人发现有流感样症状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
 
附表:安徽省2009年6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20096月安徽省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0513
37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3992
36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0
0
26
11
病毒性肝炎
(3624)
(1)
  甲肝
(107)
(0)
  乙肝
(2987)
(1)
  丙肝
(198)
(0)
  戊肝
(111)
(0)
  肝炎(未分型)
221
0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甲型H1N1流感
3
0
麻 疹
652
0
出 血 热
12
0
狂 犬 病
10
10
4
0
登革热
0
0
炭 疽
0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1296
0
肺结核
6266
13
17
0
5
0
百 日 咳
12
0
白 喉
0
0
新生儿伤风
1
0
猩 红 热
25
0
布 病
0
0
淋 病
368
0
梅 毒
903
0
1
0
6
0
疟疾
762
1
丙类传染病合计
16521
1
流行性感冒
66
0
流行性腮腺炎
2349
0
690
0
急性出血性结膜
37
0
1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5237
1
手足口病
8141
0
注: 1.括号中为病毒性肝炎分型数;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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