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现将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鲁卫农卫发〔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村卫生室是我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担负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职能,对提升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十几年来我市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模式的经验已证明这种方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保证村卫生室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在明确村卫生室的功能与职责基础上,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提升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把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农村卫生工作创造的有利时机,按照《泰安市2010年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目标责任书》和《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精心安排,不断深化农村卫生改革,逐步完善制度建设,未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市区要确保在2011年3月前全面落实、规范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三、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和提高工作水平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结合新医改的深入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制定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要抓住当前主要问题与矛盾,组织人员对现有的村卫生室管理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分门别类地修订和完善,形成一套符合当前实际的管理规范,确保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了解目前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县(市、区)于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工作进展情况及附表报送我局基妇科。
泰安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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