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标设置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新设置服务机构必须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发布此公告。
一、下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招标
财源街道东更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财源街道西更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财源街道教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财源街道清真寺社区卫生服务站
财源街道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财源街道财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岱庙街道东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泰前街道三合社区卫生服务站
泰前街道王家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竞标资格
区域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社会力量。
三、择优原则
1、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2、辖区内现有的门诊经过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3、社会力量参与。
四、时间安排
1、发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项目招标公告。(2009年5月29日)
2、资格确认(5月30日—6月2日)。各报名单位如实报告如下筹建事项。筹建事项包括法人及法人资格、负责人及负责人资格、所聘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本人到场并同意执业地点变更)、拟投入资金数额、拟投入设备、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等。
3、实地考察阶段(6月3日—7日)。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报告,由区卫生局组织对拟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面积、科室设置等筹备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筹建单位阶段(6月10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招标单位负责人报告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同一个社区内成绩第一名的作为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筹建者,并进行公示。新筹建单位向所在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纳2万元保证金,用于监督管理筹建阶段的设备设施的投入到位,筹建不合格的,不予退还。验收合格的,作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履约金,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4、筹建阶段(6月11日—6月30日)按照《山东省城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标准》的要求,筹建单位在所选择的社区内,在房屋设施、科室设置、基本设备、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验收前的准备。
5、验收阶段(7月1日—6日)对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验收,达到标准的准予审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审批。中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各项规定,3个月内完成辖区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财政部门组织的验收考核。
泰山区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相关材料
1: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06
2: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07
3: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08
4: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09
5: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10
6: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11
7: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14
8:http://www.sdtaishan。gov。cn/zfxxgk/content.asp?id=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