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健康教育管理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人员,业务经费,能满足健康教育工作需要条件。健康教育工作目标和规划,档案资料齐全。 | ⑴健康教育机构健全,编制、人员落实,能承担业务技术指导; ⑵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 ⑶有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总结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急预案; ⑷有专项经费并能满足工作需要; ⑸有保证工作开展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和宣教设备(如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刻录机、录音笔、打印机、交通工具等);业务资料保存完整,档案管理规范。 | 市健康教育所、各区县卫生局 |
学校健康教育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学校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师资及档案,小学健康行为实际操作,并对学校健康教育进行综合评价。 | ⑴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有计划、有合格师资,档案规范; ⑵健康教育课使用的教材、教案规范,健康教育形式和活动多样化; ⑶现场检查相关卫生知识,健康知识知晓率≥80%。 | |
医院健康教育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医院的健康教育组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档案;健康教育宣传措施等。 | ⑴医院有健康教育组织(二级以上医院有健教科);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⑵能为就诊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场所及设备,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 ⑶现场检查住院病人掌握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 |
社区健康教育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社区健康教育组织;健康教育形式和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及卫生知识。 | ⑴街道办事处有开展健康教育的组织、健全的网络,有领导主管、有人负责; 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并有专人负责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和材料; ⑵社区居民的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0%。 | |
行业健康教育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行业健康教育组织;教育形式和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 | ⑴各行业单位应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 ⑵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⑶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相关卫生知识; ⑷抽查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 |
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和控烟健康教育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新闻媒体健康教育栏目,播放时间,重要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形式和内容,公共场所禁烟标志和落实控烟措施。 | ⑴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栏目,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 ⑵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设立宣传健康教育内容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 ⑶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经营单位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调查内容: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情况,卫生监督监测档案,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 | ⑴经营单位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 ⑵经营单位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掌握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的基本要求,了解本单位所属行业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相关知识知晓率应达到90%以上; 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每2年复核一次,悬挂在明显处; ⑷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五病”调离率10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每两年复训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或健康体检不合格或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可上岗; ⑸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用物品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规范要求》做好经常性检查、日常维护和清洗消毒(查记录)。 | 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五小行业 | 随机抽查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 | ⑴小旅馆床上直接接触客人用品每客一换一消毒,常住客人每周一换,床上用品备品充足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3:1; ⑵床位数大于30床的旅馆在同一楼层必须设一间独立的消毒间;公用物品消毒有记录;消毒间消毒设施符合一冲、二洗、三消毒、四包管程序要求,消毒间内不得存放与消毒无关的物品;饮水用具每日消毒,卫生间清洁(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志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同时应一客一换一消毒);用品摆放整齐,便池面池清洁无垢;客房内有完善防蚊蝇、蟑螂、鼠设施; ⑶旅馆有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⑷小美容美发厅地面无残发,理发工具、用具一客一消毒,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客用洗发、浴液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⑸经营烫发、染发和美容项目的经营单位必须设有相应的单独操作间,操作间内应有机械排风装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 ⑹美发厅有皮肤病专用理发工具,能及时消毒; ⑺小浴室入口处应设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肤病、广泛性皮肤霉菌病等)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 ⑻公共浴室应设有更衣室、浴室、厕所和消毒等房间,换衣箱清洁,顾客用品一客一消毒,消毒操作规范; ⑼浴室应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浴室内地面要防水、防渗、防滑、耐碱、保持室内地面无积水;房顶应有一定弧度,防止室内结露、滴水,四周墙裙高不低于1.5米,以瓷砖等建成; ⑽浴室的淋浴喷头按更衣室床位数的1/5设置;池浴必须设有池水循环消毒设备,经营时保持正常运转;每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池水每日至少要补充2次新水; ⑾小歌舞厅有机械通风装置,营业时间严禁使用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和滑石粉; ⑿小歌舞厅有禁烟标志,设有专门吸烟室;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消毒; ⒀小网吧有机械排风设施,使用分体空调的,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周不少于一次; ⒁小网吧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对室内物体(桌、椅、门扶手、电脑鼠标等)表面进行消毒(查消毒记录)。 | 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食品监管部门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随机抽查食品监管部门,检查其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工作。 | ⑴食品卫生监管机构能正常开展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⑵食品监管部门监督监测设备齐全、运转良好,人员、设备、用房配置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⑶监督监测频率和监督监测覆盖率符合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培训有材料; ⑷随机抽取卫生执法档案,对违法行为能依法查处,卫生监督程序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文书制作规范; ⑸及时开展安全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活动;建立健全高毒农药销售登记制度;对违法产品有处理措施。随机抽取食品监测报告,监测方法正确,数据真实,报告准确规范,评价结论准确。 | 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调查 内容:抽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集贸市场食品摊点。检查 | 食品生产企业: ⑴有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⑵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生产品种、生产场所与许可内容相符,有原材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设有符合条件的检验室,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仪器、设备能满足需要,原始记录齐全;有逐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⑶成品贮存于达到保存条件的成品库,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与地面、墙壁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有防鼠、防虫等设施; ⑷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 食品经营单位: ⑴经营单位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不得有超范围、伪造、涂改出借的行为;食品采购有索证和验收制度,索证资料包括:卫生许可证明文件、检验合格证或卫生检验报告;验收记录包括:验货登记本、台帐及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 ⑵食品仓库结构和设施符合相应卫生要求,卫生设施完善;食品库房及与外界直接相通的木制门下端应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装有防鼠隔栅;食品仓库无过期和霉变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地面平整不积水;有完善的防尘、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经营场所视野内无苍蝇、老鼠和蟑螂等;现场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加工间应为封闭式,符合专间卫生要求; ⑶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集贸市场 ⑴小食品摊点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项目在许可范围内,不得有超范围、伪造、涂改出借的行为;集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建筑和设施符合要求,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采光和照明等设施; ⑵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分; ⑶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个人卫生。 | 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餐饮业 | 检查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检查餐饮业落实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随机抽查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小饮食店,按照相关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检查。 | ⑴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 ⑵布局合理,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齐备; ⑶地面无积水、棚顶墙壁无脱落、无霉班、无油垢; ⑷垃圾容器密闭,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有生熟食品、半成品专用存放设施;⑸索证合格,无变质、无超期、无生虫、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卫生要求; ⑹专间加工、工艺合理,无倒置,无交叉污染,加工场所无个人用品; ⑺生熟食品工具有标识、分处存放、无直接落地、材质符合标准; ⑻专用冷藏柜、空气杀菌设施符合要求; ⑼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通风良好、记录齐全、无超期变质食品或原料、无杂品混放; ⑽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 ⑾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⑿餐具消毒、洗涮洁净、设施或方法符合要求、保洁设施符合要求、保洁柜无其他物品; ⒀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岗位制度上墙,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⒁衣、帽、指甲、头发、饰物,符合要求。 | 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传染病管理 | 查阅资料,抽查档案、资料内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管理制度 | ⑴区县政府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传染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有关资料齐全; ⑵卫生行政部门有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 ⑶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健全,并覆盖城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指挥能力; ⑷有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完善; ⑸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要健全组织、制定制度;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 市疾控中心、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预防 | 听汇报,现场检查档案、资料。 内容:现场检查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情况;在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的能力情况。抽查相关资料。 | 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和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实施方案; ⑵现场考察CDC流行病(防疫科)、免疫规划(计划免疫)科、微生物实验室等科室,政府保障机制落实,人员、工作条件适应当前传染病防治形势的需要(特别注意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和艾滋病初筛(中心)实验室建设情况); ⑶检查疾控中心的信息中心。通过现场演示,核查传染病疫情报表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情况。规范及时;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医疗机构 | 现场检查,抽查档案、资料。 内容: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情况;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情况。 | ⑴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⑵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科室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 ⑶有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接受过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相关培训;感染性疾病科布局、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符合要求; ⑷医疗废弃物及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 市直各医疗机构、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预防接种门诊 | 现场查看,抽查符合免疫接种的儿童。 内容:实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情况;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情况。 | ⑴预防接种门诊符合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 ⑵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能遵守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并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和接种方法;儿童免疫规划针对疫苗接种率≥90%,麻疹疫苗二针全程接种率95%以上; ⑶对主动搜索到的流入适龄流动儿童,做到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簿)、证,实行单独的卡(簿)管理;对本地外出儿童,掌握其外出、返回时间,转卡及时; ⑷流入流动儿童数及建卡、建证率≥95%。 | 市疾控中心、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采供血机构 | 现场检查内容:采供血机构自身全面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对采供血的监督管理情况。抽查档案、资料。 | ⑴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相关工作达标;得3分,不符合扣3分; ⑵采供血机构有《血站执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培训上岗证》; ⑶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能认真执行《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 市中心血站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病媒生物监测方法 | 现场检查 内容:病媒生物监测点实验室。 | ⑴有完善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评估体系,能全面系统地开展本地区主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掌握本地区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和消长规律,监测结果可靠,能基本反映本地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⑵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监测数据准确,监测结果及时分析和总结,按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监测数据,定期发布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和预警预报; 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专项经费、专业监测人员和监测器械能满足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需要; ⑷当地鼠传疾病和虫媒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近两年未发生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 市疾控中心、各区县卫生局、日照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 |
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 | 查阅档案、资料 内容:有关正式文件。 | ⑴建立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规范的病媒生物防治文件;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⑵主要病媒生物鼠、蚊、蝇和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标准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部署 | 查阅档案、资料 内容:爱国卫生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 | ⑴有爱国卫生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⑵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⑶当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⑷政府召开爱卫会全委会议研究部署爱卫工作; ⑸召开迎全运卫生检查动员会。 | 市爱卫会办公室、各区县卫生局 |
健全爱卫会办事机构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领导重视程度,各部门、单位和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迎全运会活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责任落实情况等。 | ⑴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 ⑵爱卫会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健全的爱卫会办公室; ⑶各街道办事处有健全的爱卫办,有专人; ⑷单位、社区有爱卫会兼职人员; ⑸街道、社区有各种卫生管理制度; ⑹街道、社区有检查、评比和奖惩。 | |
经费落实情况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内容:爱国卫生工作经费,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 ⑴有爱国卫生工作经费; ⑵专项经费能按时如数地拨给爱卫办; ⑶有满足爱国卫生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 |
群众满意度 | 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调查 内容:群众投诉处理,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程度。 | ⑴有投诉举报记录,处理结果反馈; ⑵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