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6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应设置卫生室并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为了掌握并了解目前我市学校卫生室建设现状,结合“我为建设特大型城市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为河东新城学校建设当好参谋把好关,辽阳市卫生监督所对河东在建学校和全市现有学校卫生室建设情况开展一次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学校卫生室建设提供基础资料,使学校卫生室建设更加规范。促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