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桂职办〔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南宁市考点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6日—3月2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3月6日。自2012年2月6日零时起至3月2日24时止,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新华街5号市卫生大厦七楼)。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并打印《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转发文附件2),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用。
咨询电话: 2630909 2611625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转发 人事 职称 考试△ 通知
抄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职改办。 |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 |
(OA传输)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职办〔2012〕3号
——————————————————————————————————————————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区直、驻桂部队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精神,从2012年起,我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先报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了做好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能力考试;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属广西籍的,经户口、档案所在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2.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执行。
下列人员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00个(详见《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附件1)。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题型说明和模拟练习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办法、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6日—3月2日。
现场确认、材料集中收审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6日。
现场确认地点:各市考点(报名点),中、区直驻邕单位、驻邕部队的人员到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区直考点进行确认。
(二)报名办法。
自2012年2月6日零时起至3月2日24时止,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并打印《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4—2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并经考生确认、签字,单位核实并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拟定于2012年4月21、22日进行,考场设在各地级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确定及效用
(一)成绩公布。
考后1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cn)进行查询。
(二)合格分数线确定。
考试合格分数线按设市以上、县(县级市、区)、乡(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层划线。企、事业单位所属卫生机构及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其机构规模参照相应级别机构的分数线划定。
(三)成绩效用。
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才能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要求进入评审程序。
合格成绩2年有效。
六、考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1〕462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考生120元。
七、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考区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共设14个地级市考点及区直属驻邕单位考点。由各考点负责本辖区内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2012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考点要重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系统,制定相关制度、职责,配备相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并做好考务培训。
各考点的考场要求使用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要求的机考考场,系统管理员要求经过卫生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管理培训合格,相关考务人员应是具有考试考务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各市卫生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绪云 电话:0771—2809651(传真)
覃世红 电话:2610929
附件:1. 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
2. 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计划安排表
4. 承担人机对话考试的机构标准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 |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名称 | 专业 编码 | 专业名称 |
001 | 心血管内科 | 036 | 核医学 | 070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002 | 呼吸内科 | 037 | 超声医学 | 071 | 中医内科 |
003 | 消化内科 | 038 | 康复医学 | 072 | 中医外科 |
004 | 肾内科 | 03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 073 | 中医妇科 |
005 | 神经内科 | 04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 074 | 中医儿科 |
006 | 内分泌 | 04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 075 | 中医眼科 |
007 | 血液病 | 042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 076 | 中医骨伤科 |
008 | 传染病 | 043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 077 | 针灸科 |
009 | 风湿病 | 044 | 临床营养 | 078 | 中医耳鼻喉科 |
011 | 普通外科 | 045 | 医院药学 | 079 | 中医皮肤科 |
012 | 骨外科 | 046 | 临床药学 | 080 | 中医肛肠科 |
013 | 胸心外科 | 047 | 护理学 | 081 | 推拿科 |
014 | 神经外科 | 048 | 内科护理 | 082 | 中药学 |
015 | 泌尿外科 | 049 | 外科护理 | 083 | 职业卫生 |
016 | 烧伤外科 | 050 | 妇产科护理 | 084 | 环境卫生 |
017 | 整形外科 | 051 | 儿科护理 | 085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018 | 小儿外科 | 052 | 病理学技术 | 086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
019 | 妇产科 | 053 | 放射医学技术 | 087 | 放射卫生 |
020 | 小儿内科 | 054 | 超声医学技术 | 088 | 传染性疾病控制 |
021 | 口腔医学 | 055 | 核医学技术 | 089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
022 | 口腔内科 | 05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090 | 寄生虫病控制 |
023 | 口腔颌面外科 | 057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 091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024 | 口腔修复 | 058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 092 | 卫生毒理 |
025 | 口腔正畸 | 05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093 | 妇女保健 |
026 | 眼科 | 06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094 | 儿童保健 |
027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06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095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028 | 皮肤与性病 | 062 | 卫生管理 | 096 | 理化检验技术 |
029 | 肿瘤内科 | 063 | 普通内科 | 0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030 | 肿瘤外科 | 064 | 结核病 | 098 | 病案信息技术 |
031 | 放射肿瘤治疗学 | 065 | 109 | 输血技术 | |
032 | 急诊医学 | 066 | 职业病 | 111 | 心电图技术 |
033 | 麻醉学 | 067 | 计划生育 | 120 | 重症医学 |
034 | 病理学 | 068 | 精神病 |
|
|
035 | 放射医学 | 069 | 全科医学 |
|
|
附件2
201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确认考点: 报名序号:
基本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相 片 | |||||
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现有资格信息 | 报考级别 | 拟申报资格 | ||||||
现有技术资格 |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 |||||||
执业类别 | 申报专业 | |||||||
报考专业 | 现有资格聘任年月 | |||||||
教育情况 | 参评学历 | 参评学位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
工作情况 | 单位名称 | |||||||
从业年限 | 单位所属 | □市以上、 □县(县级市、区)、 □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地 址 | ||||||||
备 注 (是否破格申报) | ||||||||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考区审查意见 考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时 间 |
网上报名 | 2012年2月6日—2012年3月2日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2012年2月27日—2012年3月6日 |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2012年3月7日—3月13日 |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2012年3月14日—3月19日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 2012年3月20日—3月24日 |
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修改情况 | 2012年3月19日前 |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 2012年4月14日—4月21日 |
考试实施 | 2012年4月21、22日 |
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1个月内 |
注:各考点请于 2012年1月31日前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附件4
承担人机对话考试的机构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人机对话考试的机构。
(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
二、人员配置
每个试室须配备1名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通过人机对话考试系统培训合格的系统管理员。
三、场地、设备配置要求
(一)机房硬件要求
1.机考机构应具备40台以上可集中安排上机操作的考试机(按照每个考生1台考试机,备用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
2.按照考试机数量安排试室,每个试室应具备40-100台考试机(按照每个考生1台考试机,备用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每台考试机均具有USB接口)。
3.每个试室应具备2台服务器(其中1台备用),具有USB接口。
4.每个考场至少应具备1台网关服务器,能够连接互联网,并能够与考场内所有试室的服务器、考试机通过局域网连接。
5.试室必须是基于静态IP的TCP/IP协议的局域网,同一个试室中的考试机、服务器通过局域网互联。
6.机房的供电原则上应采用双路电源。
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名称 | 型 号 | 内存容量 | 外存容量 | 显 卡 |
考试机 | PII或相当于PII以上 | 256M以上 | 600M空闲空间 | 800×600 256色以上 |
服务器 | PIV或相当于PIV以上 | 1G以上 如果考试机数量超过70台,内存须在2G以上 | 1G有效空间 | 800×600 256色以上 |
网关 | PIV或相当于PIV以上 | 1G以上 | 1G有效空间 | 800×600 256色以上 |
(二)软件要求
1.windows xp或windows 2000版本操作系统。
2.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