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厅《关于清理整顿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的通知》(内卫农字〔2011〕180号)精神,按照严格嘎查村卫生室准入,每个嘎查村政府支持举办一所卫生室,城区内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嘎查村卫生室的原则,依据《2008年内蒙古自自治区行政区划》,经过各盟市清理整顿,确定政府支持举办的嘎查村卫生室共11622个。
这次核定的嘎查村卫生室要统一命名,统一标识,实行一体化管理,并将作为实行基层综合改革、安排各项补助资金等依据。
特此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抄送:自治区医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