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06]263号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你单位《关于成立健康相关产品、场所公共卫生管理协会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包头市健康相关产品、场所公共卫生管理协会。协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章程有关规定,规范运行,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促进我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全市健康相关产品、场所公共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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