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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卫生科技教育大会暨鄂尔多斯市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的预备通知
来源:鄂尔多斯市卫生局 更新:2013/8/8 字体:

鄂卫发﹝2012﹞141号

关于召开全市卫生科技教育大会暨鄂尔多斯市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的预备通知

各旗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了进一步强化卫生科技教育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升我市卫生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加强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根据2012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市卫生局拟于2012年上半年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市卫生科技教育大会暨鄂尔多斯市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全面总结“十一五”全市卫生科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制约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发展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我市“十二五”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发展建议,明确今后工作重点,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2、表彰奖励全市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医学会先进专科分会、“医学科技突出贡献奖”、优秀论文获奖;

3、命名鄂尔多斯市领先学科、重点专科、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青年技术骨干;

4、召开鄂尔多斯市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大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旗区卫生局局长、分管局长及科教科科长;

2、市卫生局全体,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及科教科科长;

3、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技术骨干;

4、各旗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5、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鄂尔多斯市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员代表。

三、推荐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卫生科技突出贡献专家、先进专科分会、优秀论文、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员

(一)推荐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推荐范围:市直及各旗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内部科室。

2、推荐条件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⑵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技术、新机制;

⑶学科建设成绩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强,承担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成绩显著;

⑷在人才培养、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积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岗位培训任务。

3、推荐名额

每个旗区卫生局推荐名额1个,市直每个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推荐1个。

(二)推荐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先进个人

1、推荐范围:从事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2、推荐条件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高,遵纪守法;

⑵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在工作中埋头苦干,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本地区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在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使本单位、本地区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⑶在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

3、推荐名额

每个旗区卫生局推荐名额1名,市直每个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推荐1名。

(三)推荐鄂尔多斯市卫生科技突出贡献专家

1、推荐范围:在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内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科研、教学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被推荐人员须是推荐单位在职人员。

2、推荐条件

⑴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②必须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具有博士学位。

⑵推荐对象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两项

①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前两名主要完成者;或获得鄂尔多斯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或获得鄂尔多斯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以上;

②获得自治区级名医称号;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科学引文索引)等有重要影响力的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华医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2篇以上。

(四)推荐鄂尔多斯市卫生各医学会先进单位

1、推荐范围:鄂尔多斯市卫生各学会及专科分会。

2、推荐条件:各学会专科分会需遵守《各学会章程》,积极组织各学会及专科分会学术会议,引领全市本专业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术活动,促进新技术、新业务快速发展。

(五)评选鄂尔多斯市医学优秀论文

1、评选条件

⑴参评论文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表的;

⑵在SCI、中华系列、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发表的论著;

2、申报要求

⑴参评论文应由第一作者提出,署名与排序必须与论文发表时一致;

⑵参评论文需填写《鄂尔多斯市卫生系统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上交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和论文全文复印件五份。

3、参评论文有关说明

⑴凡申报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

⑵获奖论文因知识产权、署名权等引起的纠纷,由获奖者自行承担责任;

⑶《鄂尔多斯市卫生系统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各单位可自行复制。

(六)命名鄂尔多斯市领先学科、重点专科;命名鄂尔多斯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青年技术骨干

1、领先学科、重点专科评选范围、条件: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评选条件(参照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下载网址:www.ordoswsj。gov。cn(鄂尔多斯市卫生局门户网站)。

2、鄂尔多斯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范围、条件、程序:

范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中的学科带头人;年龄未满5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正高职称。

条件:⑴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规范;

⑵医德医风高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在职业道德方面事迹比较突出,能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⑶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临床工作经验,在工作实践中成绩比较突出;

⑷近两年来在从事本专业工作中无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纠纷发生;

⑸至少有一项科研奖励;至少在中华医学核心期刊发表论著2篇(第一作者);

⑹获得鄂尔多斯市级名医称号。

程序:⑴对照评选条件,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填写推荐申报表,提交业迹材料5份,附各类证明、论文、科研立项、技术合作、图片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⑵所在单位推荐,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选。

3、鄂尔多斯市青年技术骨干评选范围、条件、程序:

范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中的中青年医务工作者。

条件:⑴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⑵从事临床、预防、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45周岁以内(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⑶具有扎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及能力,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现状和发展动态,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前瞻性。具有优良的科学作风,求实创新,态度严谨;

⑷具有一定的学术、技术成就,近5年来,在临床医疗和卫生防病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要求达到以下2项以上: 

①作为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之一,从国内外成功地引进开展了新技术、新项目,填补了本市空白;或成功地创新了诊疗方法,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②获得自治区、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已获得自治区、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⑸在中华医学核心期刊发表论著1篇以上(第一作者)。

推荐鄂尔多斯市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员

1.推荐范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推荐条件:

⑴个人会员:取得执业医师或中级以上职称者。

⑵单位会员:与本会专业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与依法登记成立的社团以及医药企业单位。

(四)推荐办法及要求

1.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鄂尔多斯市第二届理事会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基层人员所占比重,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

2.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积极组织进行,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上报;

3.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理事会会员,经市卫生局综合评定后,确定表彰对象及会员;

4.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各旗区、市直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会员等应分别填写《鄂尔多斯市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鄂尔多斯市卫生科技教育工作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鄂尔多斯市医学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鄂尔多斯市医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鄂尔多斯市卫生科技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鄂尔多斯市医学会先进专科分会申报表》、《鄂尔多斯市卫生系统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鄂尔多斯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申报表》、《鄂尔多斯市青年技术骨干推荐申报表》。

表格下载网址:www.ordoswsj。gov。cn(鄂尔多斯市卫生局门户网站)

先进业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迹具体。请各旗区、市直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会员等入会申请表(一式二份)报市卫生局科教科。请各旗区、市直各单位认真遴选,抓紧时间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撰写和报送会议交流材料

为了达到相互学习、共同促进的目的,科技教育大会将组织开展工作经验典型发言和书面交流。为此,请各盟市卫生局,卫生厅直属各有关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认真组织撰写经验交流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请于4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科(纸质、电子版都报)。各旗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原则上只选报1篇经验交流材料。经验交流材料可围绕卫生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领先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科研课题研究,高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科普宣传,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工作,结合自身实际,选准角度、侧重工作亮点进行阐述,经验要有先导性、典型性、代表性。材料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地区、本单位的经验和情况,要求内容翔实、特色鲜明、措施具体、文字流畅,会议选出先进典型发言。

以上所有项目报送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前。

联 系 人: 温洁凯   王军

联系电话:0477-8588416

电子邮箱:wjk8588416@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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