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特色优势,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中药协定处方和中医适宜技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4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征求意见稿文本请在在宁夏卫生网中医管理栏目下载。
联系 人: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沙利荣
联系电话:0951—5022124(传真)
电子邮箱:nx_zyyj@sina。com
附件: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中药协定处方和中医适宜技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