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办发〔2011〕25号
关于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2011年年会的预备通知
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理事、各基层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激励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党务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自治区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献计献策,经卫生厅党组批准,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1年理事会(以下简称政促会)拟于6月上旬召开。会议主题为“抢抓机遇,创先争优,为推动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内在动力”。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拟定于2011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哈密地区。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卫生厅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
(二)邀请卫生部专家作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及相关政策解读;
(三)组织论文与经验交流;
(四)组织实地参观考察。
四、参会人员
政促会理事单位、论文作者代表、典型发言单位代表;各地州市卫生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党办主任;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办主任;卫生厅党组书记、副书记,分管厅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及厅直单位党委(总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党办主任各一人。
五、其他事项
各地及各理事单位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当前卫生工作实际,深入探讨推动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思想内涵和内在动力,广泛交流思想政治工作、卫生文化建设、创先争优及主题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经验材料或论文报卫生厅政促会秘书处。材料要求主题明确、内容详实、文字严谨、重点突出、符合实际,字数在3000字以内。
联系人:王 华 李 鹏
联系电话: 0991-8565927、8560350 传真:0991-8565927
地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秘书处(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邮编:830001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