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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二师贯彻《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意见的通知
来源:新疆兵团十二师卫生政务网 更新:2013/8/8 字体:
师医药改办发〔2010〕1号
 
各团场,芳婷集团公司:
   根据兵团、师医改工作整体部署,现将《十二师贯彻<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十二师贯彻《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意见
 
   为建立健全覆盖全师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职工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及职工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现实需求,制定十二师贯彻《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广大职工群众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职工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全师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师居民,师、团、连及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卫生服务得到广泛普及,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职工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职工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进五项重点改革(2010-2011年)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旨在落实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旨在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带动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两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全师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5%以上。两年内,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全面推开居民医保制度,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2.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师统筹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职工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金收支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基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等参加居民医保,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完善业务规程,改进医疗保障服务,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方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及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建立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购买或委托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师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兵团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药品购销双方要根据招标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
严格执行国家、兵团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规定。团场医院、连队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行药品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
3.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团场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执行和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师、团、连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成师级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11年,基本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师二级综合医院建成并投入运营,满足周边群众就医和职工群众双向转诊需求;团场医院实现向医疗和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职能转变;所有已建成的连队卫生室正常运转并满足连队职工群众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用两年时间,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团场、连队工作的学历相对低、综合业务素质亟需提高的医疗卫生人员。建立师级医院对口支援团场医院的长效工作机制。争取国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促进基层能力提升。
3.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团场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作水平相衔接。师级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管理办法进行补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自治区制订的价格执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回扣。探索对团场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
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团场医院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为职工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要逐步转变服务方式,改单一临床医疗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综合服务。卫生技术人员要定期到连队卫生室轮岗;应针对服务对象的不同,适时开展上门服务、主动服务。
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独立事业法人机制,进一时时彩走势图 时时彩 时时彩开奖视频步明确法人代表的责任、权利、义务。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支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师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等。根据国家推进的项目和内容,适时组织开展。
逐步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按计划2010年底前完成全体居民建档,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开展老年保健、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为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2.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已经开展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团场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国家开展的新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团场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团场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团场改水改厕等。团场改厕工作以卫生公厕与卫生户厕建设为主。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落实传染病防治、鼠防、疾病预防控制等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4.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兵团通过国家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兵团整体部署,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待国家、兵团开始试点推广后具体实施。改革试点方向: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2.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务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务补助两个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兵团制定的配套文件,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兵团提出的各项医疗保障和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抄送:兵团医改办,师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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