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农基〔2013〕1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卫生厅研究,决定对卫生厅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领导、政策制定、部门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农村与基层卫生管理处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协调、政策制定、信息汇总、督导考核等工作;规划财务处负责协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对项目经费到位、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处、妇幼卫生处、卫生监督处、中医药管理局、应急办根据处室职责,负责相关工作政策把关、工作督导、考核评价、信息监测等工作。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管理、糖尿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情况监测、基层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等工作,督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工作并进行考核;省妇幼保健中心负责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情况监测、基层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等工作,督导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相关工作并进行考核;省卫生监督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情况收集汇总、质量控制、基层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等工作,督导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工作并进行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相关处室负责收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有关厅领导和相关单位。督导考评制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和督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加强绩效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主要依据。
附件:河北省卫生厅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2013年7月8日
附件:
河北省卫生厅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新建(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赵 瑜(省卫生厅副厅长)
梁占凯(省卫生厅副厅长)
朱会宾(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成 员:田学卒(农基处处长)
范素文(规财处处长)
翟京波(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胡 炜(妇幼卫生处处长)
马 哲(卫生监督处处长)
段云波(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建法(卫生应急办主任)
崔 泽(省疾控中心主任)
陶跃华(省卫生监督局局长)
李 江(省妇幼保健中心主任)
闫晓东(外资项目办主任)
办公室主任:田学卒
成 员:郝宏生、杨海明、吴娅莉、唐继刚、孙庆臣、兰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