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发〔2013〕371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甘肃省第二批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院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13〕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7月30日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甘卫医政函【2013】226号
关于公布甘肃省第二批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院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算,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7〕222号)等文件要求,省卫生厅在2010年委托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申请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了现场评价,并下发了《关于公布甘肃省首批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院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10 500号),对准予开展该技术的医院和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安全,2013年省卫生厅再次委托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申请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第二批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了现场评价,并对第一批准予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及人员进行资质复核。根据评价结果,省卫生厅研究决定,批准靖远煤业有限公司总医院等12所医院和李强等22名医生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2010年批准开展该项技术的19所医院和32名医生均通过复核检查(第二批医院、人员名单及第一批复核医院、人员名单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第二批获得批准的医院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执业登记机关办理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科目登记手续。目前尚未获准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名单中获得培育资质的11家医疗单位须在具备相应心血管介入资质的医生指导下开展介入手术治疗。
二、省卫生厅将继续组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医疗机构及人员的现场评价工作,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是否被准予开展的介入相关项目;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资质;是否接受卫生部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培训并成绩合格等。
三、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加强技术管理,完善医疗设施,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掌握适应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同时,要根据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报告的要求,认真完成病例报告工作。
四、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依照相关规范和制度,切实加强对准予开展心血管介入技术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努力提高全省心血管介入技术的整体水平和医疗质控水平。
甘肃省卫生厅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