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应对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确保卫生系统内部安全和医疗安全,现将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在全国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卫生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卫生厅已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到各盟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会议要求组织召开本地区、本单位生产安全工作会议,切实把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
二、各地各单位要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通惠分院1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意外死亡事件和最近一些地区出现的由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吸取教训,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对于医疗卫生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内的不稳定因素和重大医疗纠纷问题。
三、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活动,针对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漏洞和隐患,通过排查和整改,确保卫生系统内部安全和医疗安全。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抓好预案编制工作,形成预案体系。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测、评估,实时监控,登记建档。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信息要保持警觉,及时预警,应急管理要深入到科室一线。适时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演练,促进各科室的协调配合和各项职责落实,确保单位内部、科室与科室预案之间的衔接。
五、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与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将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作为重点,全面检查和梳理各项工作质量控制因素,严格医疗操作规范,降低医疗风险。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依据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督导检查,确保自治区卫生系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排查整治结果于7月28日前报卫生厅办公室。
联 系 人:白云英
联系电话:6944180、6911012(传真)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