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卫生厅于6月份印发了《关于全区卫生系统部署开展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专项活动的通知》。7月6日,卫生部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集中开展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视频会议,就集中开展落实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根据卫生部视频会议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传达,领会精神
各地区、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卫生部视频会议的要求以及卫生厅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迅速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动员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开展活动的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做到传达贯彻不留死角,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干部,要人人知晓,人人受教育。要把开展专项活动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动员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学习动员的情况在一周内书面上报;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写出专项活动的阶段性总结报卫生厅纪检组。
二、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本次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班子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要参照卫生部的做法,成立专项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分步骤按阶段组织好此项活动,确保工作如期完成,真正取得实效。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本次专项活动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今年惩防体系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是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的具体体现。为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卫生厅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设在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471—6944583。请各地区、各单位将卫生厅的举报电话广泛张贴告知。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如实进行申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有问题拒不纠正的,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抄送:卫生部监察局,自治区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纪委办公厅、宣教室、党风室,直属机关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