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积极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为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江西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应对甲型 H1N1 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顾个人安危、奋勇当先,忠实履行职责,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医药卫生工作者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卫人字 [2009]28 号)要求,经自下而上推荐和专家评审,我厅决定授予江西省人民医院等 33 家单位“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时军等 100 位同志“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工作中取得新突破,为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同时,号召全省广大医药卫生工作人员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为促进全省人民健康和江西经济建设而不懈奋斗!
附件: 1 、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 、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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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