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推进与完成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强化卫生应急培训的质量与效率,促进卫生应急培训体系的系统化、正规化和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江北区卫生应急知识系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15日—8月30 日。
二、培训内容
(一)卫生应急综合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和工作制度,提高卫生应急常态管理和组织、协调、指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承办单位:区卫生局应急办。
(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
培训重点是应急预案、重点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现场
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的方法和安全防护技能,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程序,以及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和现场快速检测技术。
承办单位: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三)卫生监督人员培训
培训重点是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应急工作中违法案例的调查、取证和处理方法与技能;传染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等的卫生监督和处置程序;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提高参与突发事件的监督执法水平。
承办单位:区卫生监督所。
(四)医疗救治人员培训
培训重点是应急预案和重点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诊疗技术和安全防护技能,熟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伤病员的急救处理技术,提高在不同应急状态下医疗救治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协同处置能力。
承办单位:市第九医院。
三、其它要求
各承办单位按照培训要求,选定一到两个主题,确定培训对象、培训主讲人及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认真开展相应的培训。并于9月3日前将培训相关资料提交至区卫生局应急办。
联系人:李双双,联系方式:87668103,656178。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