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温州市瓯海丽岙戴旭敏口腔诊所)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科室: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联系电话:88507233,传真:88521953。
设置单位(人):戴旭敏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瓯海丽岙戴旭敏口腔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岙南路11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卫生资格考试网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张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拟设医疗机构符合《温州市瓯海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
特此公示。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