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延安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延市卫发[2013]355号),为了解掌握市及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深入推动工作,市卫生局决定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检查《延安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督促各地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总结工作经验,了解存在问题,听取有关工作建议。
二、督查时间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组织领导情况;
(二)部门间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辖区内医疗机构管理和会计资格非法行医排查情况,重点地区、重点案件情况;
(四)2013年查处取缔非法行医等相关情况;
(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情况;
(六)整顿医疗秩序和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情况;
(七)了解存在的问题,建议或意见。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工作进展;
www.med126.com/rencai/(二)组织召开座谈讨论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三)现场督查卫生监督机构。通过现场查看工作情况、查阅执法文书等方式了解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五、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 张 秀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翟建军 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薛东利 市卫生监督所党办主任
负责对黄龙县、宜川县、黄陵县、洛川县、延川县、延长县、市卫生监督所的督查。
第二组:组长 李金涛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 高建设 市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
薛建宁 市卫生局法监科副科长
负责对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县、宝塔区、甘泉县、富县、子长县的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本地督查的组织工作。
(二)督查工作要深入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率。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各小组向延安市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交督查报告,市卫生局将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联系人:延安市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翟建军 薛建宁
电话:8066829 8066820
延安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