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
新增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关于简化规范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审核审批程序和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铜组通〔2012〕77号)和《铜仁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三、 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0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招聘职位及资格见《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考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9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中国卫生人才网员(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9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其它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能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13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铜仁市人民医院(二医片区门诊部3楼会议室)设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医学考研网填写完善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可在《铜仁卫生信息网》下载);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用 100元;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带“★”号的紧缺专业不受此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在《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分印证材料等。
(三)考试
1.考试科目。考试采取综合笔试进行,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相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实行百分制,《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考试时间150分钟。
综合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合格成绩划定。所有开考职位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不设合格分数线,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一下环节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该职位平均成绩为考试合格分数线(如平均分高于60分的,以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两科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3.加分政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考试总成绩中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方能加分。加分情况在考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方能加分。
(四)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促。
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于考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8.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其它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局在《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无异议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卫生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2951 (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220177 (铜仁市卫生局监察室)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1.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
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报名信息表
3.加分申请表
铜仁市卫生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