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物价局 绵阳市卫生局《关于规范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绵价费[2004])141号的规定,经市发改委审批同意绵阳耳鼻喉医院参照二级乙等医院下浮20%收费。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5月30日前,实名来信、来电或来访www.med126.com/job/反映。
市卫生局监察室联系电话:2212302
地址:绵阳市南河路10号
邮编:621000
&nbs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p; 绵阳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