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卫生局
关于开展2014年度自然村卫生室建设
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3年我县顺利完成了15个自然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工作任务,2014年我县将进一步按照《重庆市“撤并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渝卫〔2013〕97号)和《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撤并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卫〔2014〕42号)www.med126.com/job/文件要求,继续推进该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项目任务
1、数量指标 经过与各乡镇卫生院联系沟通,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了2014年度自然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分配指标,全县共50个(任务分配表附后)。
2、时间要求 所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于2014年4月25日前启动,11月30日前完成,卫生局和财政局于2014年12月上旬组织验收。
二、2014年度项目考核与管理
2014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继续按照《开县卫生局关于开展自然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开卫基妇〔2013〕28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工作,坚持按照规定的项目内容、项目责任、项目管理和项目纪律执行,并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工作的考核,保证三个考核指标100%的落实(建成后村卫生室投入使用率100%并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三室分开率100%、统一标识率100%)。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实施单位确定一名自然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日常工作联络人,填写上报有关信息,见附件。
2、请各单位务必于项目工作启动后每月5日上报建设进展情况,进展月报情况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信息等方式报送;项目工作全面完成后应报送对比图片资料。联系人,谭传平;联系电话:85920171
&nb住院医师sp;
开县卫生局
201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