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医政与中医
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14年全省医政医管和中医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4年全市医政与中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北市卫生局
2014年4月23日
2014年全市医政与中医工作要点
医政部分: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尤其在财政补偿、用人自主权、绩效考核与人事分配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实施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相关项目,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的建立。实现县级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35%,药品收入比重不断降低,次均门急诊、住院费用增幅控制在5%左右的工作目标。
(二)继续落实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及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工作。
(三)落实《关于进一步放开医疗服务市场准入、严格医疗行为监管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健康体检与管理等健康服务业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根据省厅统一安排,适时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管理。
(四)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理服务内涵建设。推动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开展护士规范化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延伸护理服务,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医疗效率。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五)做好医疗机构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疗医院单体扩张,引导医疗服务体系有序发展。通过护理产业的发展带动养老、康复等延伸性的服务体系建设。
(六)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推进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开展医疗机构各科室临床服务能力评估,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收治患者,改进医疗服务流程。继续指导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通过组织开展电子病历分级评估,推进医疗机构建立规范化电子病历系统,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七)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水平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双提升工程”等活动,组织开展大型义诊活动周活动,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八)开展第五届“淮北名医”评选活动,培育一支医德高尚、素质优良的名医队伍,突出医疗行业优秀人才引领作用,为塑造我市医疗行业清风正气,树立模范典型。
三、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保障医疗安全。
(九)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定期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向社会公布。加强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管,正确引导患者就医。
(十)继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质控信息化,逐步建立健全市级质控网络。建立医疗质量定期巡查机制,二级以上医院及市局管理民营医院由市卫生局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医疗质量巡查,县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每年医疗质量巡查不少于2次。
(十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护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清查,集中清理不在执业地点行医、借证、在编不在岗等不良现象,定期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正常医疗市场秩序。做好护士5年延续注册及首次注册工作。
(十二)继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活动,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各项规定,推动临床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重点开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移植行为。
(十三)继续完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植(介)入类、微创医疗技术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加强院前急救及急救车辆管理,强化应急救治队伍建设,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十四)贯彻落实《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业队伍建设,完善医院感染监控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和能力。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工作。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
(十五)继续巩固等级医院评审成果,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十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强化血站服务能力建设,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十七)修订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行年度记分考核,启动新一轮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同时做好护士定期考核,对年度记分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八)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达95%以上,并作为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
四、推进www.med126.com/shiti/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九)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排查医疗纠纷隐患。协助司法部门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组织覆盖率和调解成功率。继续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医疗意外险,提高风险分担的覆盖面。协助推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相结合的经验,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资金赔付有效衔接。
(二十)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推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提高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其他工作
(二十一)重点做好手足口病、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残疾人康复、防盲治盲、征兵体检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中医部分:
一、进一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开展农村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烈山区要积极开展国家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二)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养结合健康服务类中医机构。根据上级政策,放宽中医师多点执业条件,适时启动中医药(院)集团、公立中医医院托管试点。
(三)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年内实现“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目标。
(四)根据省《2014-2017年城市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行动计划》要求,做好三级中医医院结对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工作,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引导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五)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做好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现象调查。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督促市、县中医医院进一步完善“治未病”科室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六)督促市中医医院做好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
三、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提升中医核心竞争力。
(七)深入开展中医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督促市中医医院巩固三甲创建成果,督导县中医医院做好二甲医院等级复审准备工作。
(八)继续开展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单病种质量管理试点,持续优化诊疗方案,不断提升临床疗效。加强中医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提高中医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
(九)继续实施中医药“三名三进”工程。积极参加省示范中医医院创建活动。督促市、县中医医院加强已确定的国家“十二五”重点专科、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省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的项目管理,迎接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估。积极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中医药科研课题。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继承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与名老中医结对拜师,培育中医药后备人才,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后劲。做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选拔招聘中医类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药本专科医学生工作。组织开展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报名和考核工作。落实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做好中医类别转岗培训和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选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