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晋卫医政2013第52号),经省卫计委审查同意,大同和平烧伤骨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结论如下: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大同和平烧伤骨科医院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6663238914医学全.在线020217A5262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郭永宝 四、医疗机构地址:大同市云中路幸福家园B4座
五、所有制形式:私人 六、医疗机构类别:骨科医院 七、诊疗科目: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副本 八、床位数:45张 九、接诊时间:全天 十、联系电话:13513526358 十一、广告发布: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十二、审查结论: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十三、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2014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19日)&nbwww.med126.com/hushi/sp;十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晋医广2014-03-2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