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依申请人申请,予以注销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作废,注销医疗机构档案。 特www.med126.com此公告。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
许卫生资格考试网可证登记号
医疗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
PDY6031013210111D4001
润扬南路33号
吴春笃(马寿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