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华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金卫办〔2014〕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精神,因人员变动,拟对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良好的学术作风,能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国内外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有较高的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和水平,并得到同行和群众的公认。
(三)被推荐人原则上应是目前在职在聘,且具有正高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如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系本专业学科带头人,且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已满5年的(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二、推荐程序
(一)各地、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按自下而上的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二)具体推荐程序为:本人自愿,单位组织推荐,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我局。
(三)下列材料要求在2014年6月25日前上报我局。表格电子稿可在金华市卫生局网站(www.jhwsj。gov。cn)下载。
1. 《金华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一份。
2. 《金华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稿。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专家从事专业请按浙卫发〔2014〕189号文件附件2中专业规范填写。
(二)已是省、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专家可优先推荐。
做好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是提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
执业护士网格评审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石云华 联系电话:82469202
电子邮箱:shiyh0630@163。com。
金华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