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4年衡水市卫生系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经卫生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衡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4年衡水市卫生系统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今年5.12“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宣教工作,促进我市卫生系统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2014年5月1日至5月30日为全市卫生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月,期间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为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本单位本部门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的原则,围绕深入贯彻《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主线,以“城镇化与减灾”为主题,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为主旨,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以“防灾减灾日”为载体,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全市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二)卫生应急预案的招生简章主要内容和处置流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做法和要求。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
三、宣传形式
(一)自主宣传。宣传月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本单位设立宣传点,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或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从5月1日起至5月30日,通过网络媒体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等多种形式对卫生应急常识知识进行宣传介绍。
(三)集中宣传。5月11日(周日)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
四、活动安排
(一)5月11日为集中宣传日,哈院、市疾控、市三院、市妇幼、市中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市中心血站在怡水公园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展览图片等,现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
(二)5月12日至15日,在本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标语1幅。
(三)由办公室、医政科、法监科分别组织开展城乡基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防灾减灾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城乡基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医院和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并及时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四)活动结束后,6月1日前各单位各科室将活动总结及照片和视频资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及卫生应急知识、提高卫生应急能力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的需要。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安排专门人员,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搞好分工。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对本次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好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力求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真正达到卫生应急知识普及民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