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4〕34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北京市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
处方集中点评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工作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14〕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要求上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