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计委关于拟上报基层老中药专家
师承带徒继承人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15]114号)精神,我委组织各县(市)区卫生计生主管局按照文件要求推荐申报。经审核,全市共有25人符合继承人条件的候选人。我委按规定将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5日-5月13日。在公示期间市民群众如有相关诉求,请来电或书面向福州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83305990。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1503,邮编:350026。
闽卫中医函[2015]114号文件可登录《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福州市拟上报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继承人候选人情况汇总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