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保证基本药物配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根据《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浙卫发[2014]92号)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北区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方案》要求,对申请参加我区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的13家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审,总得分前8家企业获得江北区基本药物配送商资格,现公示如下:
宁波医药
浙江大生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
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华东医药
宁波市镇海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大红鹰医药供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5年1月23日至2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1月25日前邮寄或者直接送至江北区卫生局(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87677810。
江北区卫生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