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9〕35号)、《辽宁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要求,盘锦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8月18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资质进行了初审,8月23日,组织开展了盘锦市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在盘锦市药品招标采购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经过专家综合评定,网上公示后,有七家企业被遴选为2011年盘锦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单位。分别为: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辽宁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沈阳华卫医药有限公司、沈阳铸盈药业有限公司、辽宁天宏药业有限公司、大洼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华鹏医药有限公司。盘锦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3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2011年9月10日起,从中标的这七家药品配送企业选择配送药品。 (盘锦市卫生局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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