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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首次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

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首次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精神,为应对目前证书紧缺问题和维护执业医师权益,我区决定对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急需执业注册的,可凭本人《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执业注册。

届时医师首次执业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注册申请表1份(执业类别只能是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实原件,A4纸);

3.《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复印件一份(核实原件,A4纸);

4.聘用证明一份(A4纸打印,盖章);

5.体检表一份(6个月内,系统外的和一级以下医院到区医院体检);

6.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A4纸);

7.小二寸彩色照片贴齐了再交一张。

注:医师资格证书下发后,医师需及时向注册机关补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作为医师执业注册存档材料之一。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296005   81296004  

办理部门: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具体地址: 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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