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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浙江卫生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浙卫办科教 [2012] 3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单位,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为有序推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结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推进本单位、本区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科教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师资培训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2010—2020年医药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我省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精神,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保障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为目的,以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为导向,遵循师资成长规律,通过临床带教师资课程的系统培训,丰富带教师资的临床教学方法,提高带教师资的临床教学技能,构建一支规范化的高素质住院医师带教师资队伍。
   二、 培训对象
   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中拟从事培训带教的师资。
   临床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全科方向与专科方向)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三级甲等医院基地的正高职称医师原则上可不参加临床带教师资培训,但承担全科医师带教任务的师资需参加全科方向师资培训。
   社区实践基地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理论师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培训方式
   根据目前师资队伍总体能力薄弱、需求紧张以及工学矛盾突出的现状,培训采取脱产与自学相结合、集中教学与远程教学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学时
   培训总学时为100 学时,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培训内容
   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注重临床教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临床医学教学理论与教学技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考试考核要求等。
   (一)专科方向带教师资培训主要内容为:①临床教学基本理论与知识:临床教学的现状与对策、医师临床思维能力培训技巧等。②临床教学基本技能:临床教学查房规范与技巧、临床带教规范与技巧、基本实践技能带教规范与技巧、一般体格检查带教规范与技能、常用专科体格检查及医疗操作带教规范与技能、常用急救操作带教规范与技巧等。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解读、轮转出科考核组织与实施等。
   (二)全科方向带教师资培训主要内容为:①临床教学基本理论与知识:全科教学的现状与对策、全科医师诊疗思维与能力培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和理念等。②临床教学基本技能:临床教学查房规范与技巧、临床带教规范与技巧、基本实践技能带教规范与技巧、全科基本医疗带教方法等。③全科医学科培训细则的解读、轮转出科考核组织与实施等。
   (三)社区实践基地带教师资培训主要内容为:①临床教学基本理论与知识:全科医疗教学规范与基本理论、全科医师诊疗思维与能力培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和理念等。②临床教学基本技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学规范与技巧、基本实践技能带教规范与技巧、全科基本医疗带教方法等。③全科医学科培训细则的解读、轮转出科考核组织与实施等。
   (四)公共科目理论师资培训主要内容为:①教学理论与技能:教学系统设计基本理论和方法、临床理论课教学规范与技巧、多媒体教学规范与技巧等。②公共科目的集体备课及培训。
   六、考核与证书颁发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培训基地师资、社区实践基地师资完成所有培训并通过相应师资类别考核,颁发由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合格证书》。师资证书注明相应师资类别及学科方向,其中临床基地类别专科方向师资可以通过选修全科方向培训内容,兼注全科方向。《浙江省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效用视同为全科方向的《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合格证书》。
   公共科目理论师资参加完成所有培训及考核,颁发由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师资培训证书》。
   七、政策措施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住院医师师资培训工作列入各级区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结合当地实际给予培训基地适当补助。
   (二)带教师资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交通住宿费及培训费由培训基地单位承担。
   (三)培训合格者记当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5分。
   (四)符合培训条件的对象均应参加培训,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科和内、外、妇、儿等相关轮转科室须至少有2名医师参加全科方向的临床带教师资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岗位准入基本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列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检查、基地复评和示范培训基地评审指标。
   (五)由省卫生厅遴选参加卫生部举办的各类住院医师带教师资骨干培训班,视为完成我省的带教师资培训工作。
   八、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统筹全省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培训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培训项目的落实以及教学质量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培训计划制定,指导与监督所辖培训基地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实行全省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试、统一证书颁发。省卫生厅将师资培训的具体工作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负责。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统筹各类师资培训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质量的监管、证书颁发的审核并承担公共科目理论师资培训工作。
   专科及全科方向带教师资和社区实践师资等培训工作由具有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的高等医学院校承担。各承办院校应确定具体实施部门,并制定专人负责,组建优质师资队伍承担培训工作,每年初按要求申报培训计划,经卫生厅统筹审核确定后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要有计划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医师参加师资培训工作,保障培训期间所需费用和待遇,并建立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带教师资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切实树立师资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确保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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